Saturday, August 1, 2009

我妈说过我不晓得多少回了,朋友们劝我的次数也不少了,可我仍然还是改不了我的死人脾气。对我用硬的是没用的,越是要向我耍硬,我越是反抗;如果要用软功,也的看对方如何软,软得有诚意没有,要不然,一样没商量。的确,我这种脾气在某个角度上看起来,是挺欠揍的,有一天我可能会被我这个死人脾气害死,可是我就是改不了。

有时候其实与我脾气坏不坏根本没太大的关系,我是个对工作认真的人,绝对不会把自己饭碗给搞砸的,可是就偏偏有人以大欺小,以为自己是大公司就可以当我们这些没人撑腰 soho 一族死的。

话说大约一年前有个客户直接来找我要我给他们写销售与推广用的三本书。结果交货后要收钱的时候才来说没有 budget,硬要我减一半,之前同意签了名的报价全都当没发生过。

他们是大公司,生意都做到中国中东市场去,我为他们写的那三本销售用的书,就是要开发更多中国以及中东的市场用的。最好笑的是,客户还敢来跟我大声嚷嚷,本来只是很生气,再给那泼妇如此大声嚷,加上他们想吃掉我,我难道就像丧犬一样夹着尾巴逃不成?这些人真的是太过分了。

好,反正你是大公司,我一个人我是掰你不过,我就用法律途径。一封一封的律师信送到他们办公室里,他们不想把事情闹大,可能不想公司高层知道发生什么事吧,我就偏走正式管道,公司高层非知道不可。

律师信发了,他们还是一样有恃无恐,仍然以为我不会继续下去。好。我的律师信你们不受理,我就 file 上法庭。终于,事情惊动了他们高层。

一家上市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部门其实并不希奇。罕有的是他们的内部法律顾问竟然直接给我一个电话。自己是法律顾问,竟然罔顾法纪,被告律师是不允许直接和原告人通电话的,可是他们还是照打。最好笑的是,这位不幸被挑中做公司代表的法律顾问,年纪轻轻的,说话柔柔的,来了软的不行,想给我硬的,呵!门都没有。开始的时候像是很同情我那样,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说如果可以的话,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其实是要我退,他们则站在原地不动。

既然大家都是文明人,我也不好把自己搞到像泼妇,也就轻松地和气地告诉这位法律系的小妹妹,说我手上有所有的文件,证明之前他们公司是同意付我那么多钱,后来说没有钱,只能付一半,可是要用我所有的活。我当然不是不讲道理的,既然他们没钱,那就别买那么多东西咯对不对?我曾经说,一半的钱让他们用两本咯,另一本以后要用的时候再给我钱就可以了咯。可是他们不要,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我 file 的案子只是要求索取他们公司欠我的余款啊,我并没有要求他们赔偿我的精神受虐费,我的要求并不过分喔。

既然海阔不了,天空不了,小妹妹就来招硬的,用很清脆的声音说,哎呀大家为什么要花钱让律师让法庭赚呢?这种case 律师费庭费可能花上五十千八十千也说不定啊,还那么麻烦,拖那么久。哈哈,我说没关系喇,你们公司那么大,那区区五十千八十千对你们老板来说当然是湿湿碎喇。我相信我如此说,小妹妹在电话的另一端肯定变了脸,说他们老板本来就打算了陪我玩到底。

我把电话内容都告诉律师后,我的律师也不惊讶。叫我不用担心。

结果,上庭的日子到了,他们果然肯陪我玩,竟然花钱也请了律师。后来我们相信,应该是对方的律师劝他们庭外和解,因为数目太小,如果继续的话,而法官又判我胜利,他们可能得损失更多。

虽然到最后,我仍然拿不回他们欠我的所有余款,可是愿意加百分之廿,同意只用三本书里头的其中两本。

我和这家大公司掰了一年,就看得出来他们惯用的肮脏手段,可能外头还有许多被他们剥削过的小供应商,被他们如此咔嚓,就放弃了。我真的很想知道,已经是那么大的公司了,为什么要用如此瘪三一般的手段,难道他们不怕影响公司名誉吗?后来我才知道,行内的人都知道这家公司最爱用这种阴险的招数了,原来老早就已经臭名远播了,只是我没做好功课,没去查看客户背景就直接接下工作。唉 ~